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》、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及相关规定,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因权利人保管不善遗失(灭失),现声明作废,我局按规定予以补发。

权利人:陆均,不动产坐落:杭州市余杭区闲林街道竹海水韵花园荷塘轩28幢01室,房屋所有权证:余房权证闲移字第15395300号,国有土地使用证:杭余商国用(2015)第03442号。

权利人:马宝霞、孔维申,不动产坐落:杭州市余杭区闲林街道岸上蓝山公寓紫云苑6幢1单元502室,不动产权证号:浙(2020)余杭区不动产权第0040206号。

权利人:吴丽莉,不动产坐落:杭州市余杭区良渚街道赞之城2幢1单元2104室,不动产权证书:浙(2023)杭州市不动产权第0176936号。

(监督电话:0571-89395394,联系地址:杭州市余杭区余杭街道凤新路366号瑞鸿大厦2楼)

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余杭分局

2025年9月8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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